凤凰县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必须火葬吗?
凤凰县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须火葬相关政策咨询
根据《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火葬场火葬遗体火化的通知》(凤政通[2021]7号): 1、县内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必须火葬,包括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州、县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离退休人员和军队干部职工; 2、按照规定需要火化遗体的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必须在2小时内向社区(村)家属报到,并在6小时内将遗体运至县殡仪馆。 3、火葬区内医院发生死亡事件后,相关医院应及时向当地社区(村)和殡葬管理部门报告,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劝说当事人火化遗体。防止遗体运出非法埋葬。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是每个家庭都不愿意看到的。 不管你是不是经济支柱,到了这个阶段的家庭大部分都把钱花在了医院上,经济肯定不会太好。 人活着总要养活自己,但是没钱真的很累。 当他们最终死去时,他们担心高昂的成本,离开时感到不安。 所以,我希望当我最后死去的时候,活着的人还有继续活下去的希望。 政府想的是人民、服务的是人民,所以想问一下,县殡仪馆办丧事有哪些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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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扶持人员退休后长期居住在农村。 他们的亲戚朋友大多也在农村。 在农村,全村都要帮忙。 部分人工费用可以免除。 根据上述规定,丧葬活动需在县殡仪馆办理。 ,县财政是否会帮助减少或减少对这些增加的费用(家政服务费、交通费、火化费等)的补贴? 特别是火葬是强制性要求。 火葬费是否纳入公益性财政支出项目,对当事人家属予以补贴? 如果不是,为什么不能将它们包括在内? 县殡仪馆已外包给一家公司。 是全县唯一一家,实行垄断经营。 收费是否符合目前人民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2、是否有可能死亡后,尸体可以不停运到县殡仪馆,县殡仪馆可以尽快帮忙火化,等待骨灰运回乡下,以及那么亲戚可以在农村办理丧葬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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