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方案(5篇实用篇)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路径。 那么计划应该如何制定呢?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规划文档样本。 它们仅供参考。 我希望他们能帮助你。
乡镇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第1部分
根据《昆明运电[2011]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圆满完成项目实施时,参照《昆明云甸工业园、昆明轿子山地旅游开发区2011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全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建设方案。
二是根据**乡实际人口,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建设为基础,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50-100亩的远期规模。 2011年,一期工程10亩,建成400亩。 一座坟墓并完成必要的基础设施。
陵园建设地点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萨吉嘎村西1公里处,可用面积100亩。 墓地位于**乡著名的大黑山南麓。 山脉发源于轿子山,缓冲力强。 视野开阔,出入范围宽阔,墓碑掩映在青松绿草之中,宁静而生态。
墓地名称:**乡福宝山公益墓园(简称福宝山墓地)。
根据地面情况,陵园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口道路、门石及园门、陵园平整、陵园台阶通道、墓碑石碑、香室建设等。
(一)道路、墓地建设。
1、进入墓区的道路采用沙石铺成。 有效道路宽度为3.5米。 包括道路两侧绿化带总宽度6米,其中新建610米。 砂石铺装总长度1000米。 墓区一期中轴线将于2011年实施,总长115米,宽60米。 墓区道路宽2米,用空心砖铺成。
2、墓地平整及墓地台阶通道:墓地应依山势平整修建,保护现有高大树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绿色植被。 拟种植相应乔木、灌木。 墓地台阶宽2米。 平台根据地形设置,每组台阶数量为奇数。
3、停车场规模根据埋葬人数规划,路面和场地临时利用现有草坪。
(2)山门石、园门。
1、在进山正门左侧设置标志性门石。 可视高度不低于1.6米。 是一块形状很好的石头,上面刻着“福宝山墓地”。
2、花园大门设计为混凝土结构,简单的三门式。 门柱0.8米×0.8米,横梁0.4米×0.8米,正门净高6米,侧门净高4米,总宽13.2米。
(三)墓葬建设。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未砌石栏。
墓间及两侧宽度宜为40厘米,并种植灌木或花卉隔离。 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应植树。
3、在大门左侧修建18平方米的砖混特室(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国土资源办公室、林业部门、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陵园区域道路、墓葬、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国土资源办公室、林业部门、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陵园建设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28.1万元。 “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18.1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乡党委、政府统筹,民政分管领导负责协调。 民政办、国土资源、林业、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墓园建设任务。
乡镇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第二部分
按照建设“乡风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新风尚。文明殡葬,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村级公益性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我们区的墓地。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新(扩大) 《高等级公路沿线公共(墓园)建设》),并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区级公益性公墓,实现规范管理和节约用地。 ,美化环境,树立健康、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的目的。
2、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址必须遵循实事求是、服务人民、村民满意的原则,不得违反殡葬管理相关规定。 原则上一个村只能选择一个墓地。 没有条件的村庄可以与其他村庄共建。 墓地选择 选址应避开主要交通道路,远离水源地和风景名胜区。 乡、镇、办事处应当协调处理村组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和利益问题,确保骨灰安葬不受影响。
(一)加强领导
区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乡、镇、办事处村级公墓的选择、规划、建设,检查骨灰安放、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址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权益等问题,避免影响规划建设的土地问题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审批程序。 负责规范陵园建设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做好墓地选址等相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做好墓地选址等相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墓地规划建设完成后,村里的死者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安葬在墓地。 不允许随意埋葬。 它们可以在规划和施工过程中同时使用。 各墓地墓地面积的规划和建设将分阶段进行。 今后,凡是因各种原因迁坟的,都必须按照现行标准(即骨灰安放墓地的标准)迁往村级公益性墓地。
(三)墓地规划内容
1. 边界线。 根据占地面积用植桩划定墓地边界线,划红线明确墓地范围,并在规划图上标出边界线。 规范建设墓地墓区,修建围墙。
2.轮廓线。 可根据具体地形来确定。 等高线之间的水平距离为2.8-3.6m。
3、墓葬的位置、墓葬之间的距离、墓葬的面积。 墓葬位置集中在等高线以内,墓葬间距1m,墓葬面积1平方米。
4、绿地。 坟墓周围和轮廓线上有绿色区域。 树木为柏树、常绿乔木,高约1m。
5.墓地通道。 墓区内有宽1m的通道。
1、墓台高度1-1.2m,宽度2.8-3.6m,平台壁厚0.5m。 它可以用空心水泥砖或当地的石头建造。 主要原因是为了省钱,而且平台墙要平整。 。
2、墓室占地面积1平方米,墓室高0.8m,墓碑高1m,宽0.6m。 墓室可用红砖砌成,白瓦覆盖,也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墓石。
3、墓室间距1m,墓室与后墙距离0.5m。
4、墓区通道宽度1m。 根据具体情况修建平坦的道路或楼梯。 它可以用空心砖或当地的石头建造。
5、墓区绿化以柏树或高1m左右的常绿乔木为主,植草为辅。 每级台阶内侧及墙面均植有树木,间距1m。 台阶墙上也可以种植藤蔓。 植树绿化,墓间植树,墓前种花种草。
6、墓区围墙高1.5m,厚0.3m。
七、有条件的乡镇、村庄可以修建统一墓葬类型。 如果不具备条件,至少要根据坟墓的面积和坟墓之间的距离来修建瓮城的位置,或者用树木来标记坟墓的埋葬位置。
以村级投入为重点,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安排落实陵园建设专项资金。 拓宽资金来源,发动群众投工、投钱、投力。 将发展改革、林业、民政等部门资金与项目建设、陵园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能。
乡镇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第三部分)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顿乱葬现象,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殡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村(居)原则上建设公益性墓地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 公益性墓地原则上选在荒山、不宜耕种的土地上。 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国土部门现场论证。 邻近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建设公益性墓地。
2.统一报批。 选址确定后,村(居民)应当向乡政府提交公益性公墓建设书面报告。 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 村(居)公益性墓地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 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起始面积控制在2亩以内。 首批人口3000人以下的村(居)墓葬应修建50座以上,人口3000人以上的村(居)墓葬应修建100座以上。
4、规范建设。 墓葬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 下部为水泥或大理石镶嵌盒,上部统一为黑色小卧碑,前薄后厚。 墓室间距0.3米,墓道宽度0.7米。 坟墓周围不得修建围墙,严禁修建豪华坟墓。
5.墓地面积要求。 陵园区域必须做到“四到位”,即有标志、有区域界限、有墓葬标准、有树木花草、有畅通的道路。 坟墓周围必须进行树木和绿化。 墓地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 必须在可视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满足不见树只见坟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墓地按每个5万元补助,根据墓地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筹。 相邻村(居)联建的,每村(居)补助5万元。
村(居)公益性墓地由村(居)委会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收入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陵园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墓园应当在显着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置价格公告牌,公开墓葬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墓地应当建立严格的墓葬登记和管理制度。
未经批准,公益性墓地不得改变用途性质,不得转让、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已将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20xx年各村(居)重点任务考核。 年底根据各村(居)墓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先进者给予奖励; 落后者将受到适当惩罚。
乡镇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第四部分
根据**市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人民事务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及绥江县委表示,公墓建设对于推进我镇殡葬业改革,对改变群众丧葬习俗、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两个”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文明。 我镇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公益性墓地列入切实可行的基本建设规划项目,为民实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规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系列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的精神,共享发展理念,把加强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务体系,保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谋划,服务大局。 农村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必须结合经济发展水平、殡葬习俗和城市发展实际,切实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公益性墓地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做到布局合理、节约用地。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 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突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农村群众的殡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益性墓地监督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其监管作用,积极发动农民参与。
(一)
妥善制定墓地发展规划
公益性墓地规划设计与镇乡村建设规划相一致; 对现有公益性墓地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满足全镇死者安葬、骨灰安放的需要,力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分阶段、分批实施。 对于人口集中、距离乡镇较近的村庄,鼓励乡镇公益性墓地节约投资,打造规模,避免村庄建设墓地、浪费土地; 在偏远村庄,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墓地,方便村民到附近村庄参观。 地崇拜。 用地规模上,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总量一般可按年人口死亡率6.2‰、30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安排,并留有适当空间给物资用地和管理室。 在具体选址方面,尽量充分利用荒山、荒地。 严禁在干道沿线、水库、河流、水坝、水源地两侧以及集中居住区占用耕地、修建墓地。
(二)开展绿化美化
(三)控制乱葬现象
加大对坟墓建设用地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制止和惩治非法坟墓建设; 采取措施,对耕地、林区非法墓地、孤坟、无主坟、散坟等进行搬迁、破坏和景观恢复。 等待有办法处理。 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广生态殡葬方式。
四、实施陵园建设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为加快我镇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墓地建设领导小组。
团体
负责人:**(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区长:**(
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变得
委员:**(镇民政办公室主任)
**(镇国土资源办公室主任)
**(城镇建设办公室主任)
**(镇自来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办公室主任)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全监察站站长)
**(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
陵园建设的主要内容
测绘:45000元
征地:5.19亩×20480元=.2元
绿化:西番莲160株×200元=32800元
合计:.20元
(三)
绥江县**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受村总支监管。 邓志全具体负责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他严格按照施工要求,确保质量、安全、按期完工。
乡镇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第五部分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殡葬负担,提高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风俗习惯转变和乡村文明建设,规范殡葬建设和管理推进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促进全地区殡葬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殡葬改革和墓地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墓地(骨灰安置所)建设。
以殡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用地、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着力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殡葬基础公共服务探讨殡葬的难点和痛点。 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了群众殡葬服务的基本生活需求,有效减轻了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殡葬服务。生态文明。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公益性公墓(骨灰安置所)应当建设在荒山、荒坡、荒地上。 禁止使用耕地、林地。 不得设在公路、铁路、水路沿线、居民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沿线。 建造一个墓地。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 公益性公墓(骨灰安置所)建设必须按照节约土地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骨灰安葬标准进行,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 凡新建坟墓,均应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原则。 公益性公墓(骨灰安置所)选址应当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墓园的经营应当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墓葬应按照“先到先得”的顺序排列。
2020年,在老周镇、周滩镇、通山镇、安通办事处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墓地4个,扩建惠河乡、陈窑湖镇公益性墓地,实现乡镇(办事处)全覆盖公益性墓地。
乡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机关。
(一)规划设计。 根据辖区人口和墓地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规模,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批建设的滚动开发方式。 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得超过50亩。 原则上,骨灰堂建设以圩区、平原为主。 山区、丘陵地区建设墓地应当尊重当地人民的意见和风俗习惯。 或骨灰安置所。
(2)土地利用。 乡镇公益性墓地用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根据公益性事业性质无偿划拨。 尽量充分利用荒山、荒地,禁止占用耕地。 涉及林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扩建乡镇公益性墓地,用地面积超过原墓地规划面积的,须重新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 乡镇墓地必须有名牌、界标,保持墓地清洁、安静、庄严。 墓地区域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共卫生间、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 陵园区域绿化率应达到40%以上。 积极推广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殡葬方式。 凡新建、扩建公益性墓地,一律实行节约用地生态殡葬。 墓室面积单孔不超过0.5平方米,双孔不超过0.8平方米,以减少硬化面积。 骨灰库应防火、防潮、通风。 单个隔间占用面积原则上不超过0.25平方米。 应有统一编号,并有祭台。 骨灰存放架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米,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1、建设单位申请表(或请求文件);
2、审议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 墓园改扩建工程将于2020年3月启动; 2020年4月前完成新墓园选址、征地及相关审批手续,2020年5月启动墓园建设。2020年底前全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未按工期要求完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给予奖励或补贴。
(一)资金投入。 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 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除扣除市级财政补贴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补贴(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墓地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 项目建成后,市、区民政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乡镇公益性墓地进行验收。 验收通过后,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 区财政对乡镇公益性墓地的管理维护给予适当补贴,不足部分可从墓葬销售中弥补。 墓地必须维护单独的帐户,必须清楚并受到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政策保证。 乡镇公共福利公墓由乡镇政府(办公室)建造和管理。 他们被用来埋葬其管辖范围内的居民的骨灰,不允许局外人操作。 乡镇公共福利公墓应根据有效的证书(例如严重搬迁或死亡)为居民提供灰烬墓葬服务,而不允许预售“活坟墓”。 公墓价格由政府设定,并由价格部门确定,应向公众披露收费标准。 乡镇公共福利公墓必须加强财务管理,所有收入均应用于墓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不应进行盈利目的的运营费用。 乡镇公共福利公墓必须加强标准化管理,建立坟墓销售注册,文件管理和其他系统,并根据需要参加年度检查。
(1)提高意识形态理解。 乡镇公共福利公墓的建设与大量人民的基本葬礼需求有关。 乡镇(办公室)必须非常重视加速墓地选择,计划,设计和其他工作的进步,以确保公墓建设的稳定而有序的进步。
(2)加强组织领导。 该地区已经建立了一个领先的乡镇公共福利公墓的小组,该墓地负责组织公共福利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相关城镇(办公室)应设立专业的工作机构,任命负责人,制定特定的实施计划,定期安排工作进度,及时学习和解决问题,并有效地执行任务。
(3)加强部门协调。 乡镇(办公室)应协调相关部门,以共同进行乡镇公共福利公墓的建设和管理。 协调该地区的自然资源和计划(林业)部门,以准备公墓计划,在将公墓计划与整体土地使用计划联系起来并改善土地使用程序方面做得很好。 协调区发展和改革部,以完成建设乡镇公共福利公墓的项目建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与地区金融部门协调,以确保建造乡镇公共福利公墓的资金。 与地区生态环境部协调,以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
(4)遵守整体计划和进步。 有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协调和促进乡镇公共福利公墓的建设。 在进行施工时,我们必须在宣传和指导方面做得很好,以获得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加非法和非法葬礼设施的纠正,并根据法律打击大规模埋葬。 葬礼设施的非法建设以确保乡镇公共福利公墓的建设能够实现预期的结果。
(5)加强监督和评估。 将乡镇公共福利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地区政府对乡镇(办公室)年度关键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评估,改善监督和评估机制,组织特殊检查团队并组织定期检查。 进行访谈,监督和报告对进步缓慢的批评,并使用检查结果作为对相关乡镇(办公室)年度工作任务的年度评估的重要依据按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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